河北师范大学危废管理责任体系
发布时间:2022-03-30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0次
河北师范大学危废管理责任体系
为提升我校危险废物管理水平,明确管理责任,杜绝危险废物泄漏引发的环境事件,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现制订河北师范大学危废管理责任体系。请认真学习,贯彻执行。
一、危险废物管理监督单位
组长:武志英
成员:苏建勇 王月宝 刘泽军
职责:
1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政策、法规;
2、负责制订我校危险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;
3、负责组织危险废物管理知识、应急演练等宣传教育培训;
4、负责监督各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工作;
5、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设施、印刷品等的制作;
6、负责河北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的月报申报、年度管理计划等的填报工作;
7、负责学校固废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;
8、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合同签订,危险废物定期处置工作。
二、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单位
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主要负责人,依照职务替代原则更换。
职责:
1、各单位作为危险废物产生源,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;
2、熟悉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,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规、制度、标准、规范;
3、做好本单位的危险废物回收管理工作,制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行为,并检查危险废物产生源登记台账是否真实记录;
4、带动本单位积极响应监督单位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;
5、及时将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学校固废中转站,杜绝大量危险废物在本单位堆积的现象发生;
6、积极参加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和学习,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。